2026 北京第三批工业 AI 数据集征集:7 月批次已截止,建设流程复盘
**本批建设单位征集已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截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**本文按 9 月 8 日核验的官方通知复盘,供已申报项目归档及后续准备参考,不代表当前开放申报。
北京市经信局 6 月 30 日发布第三批需求清单,首都之窗于 7 月 1 日刊载通知全文。这次征集围绕已归集的需求寻找建设单位;通知另允许新增应用需求常态化报送、滚动纳入下一批清单,不能据此理解为本批建设单位申请长期有效。
哪些单位符合本批要求
主体应是在北京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,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,并有技术、团队与资金保障;可以联合体申报。
数据集应对应清单方向、内容及标准,可用于模型训练开发。通知同时要求落实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责任,不得存在知识产权争议、涉密信息或违规数据。公开清单不含需求单位名称及技术细节,项目方案不能把尚未确认的对接条件当成既定事实。
三个容易混淆的流程节点
| 节点 | 本批通知口径 |
|---|---|
| 申报数量 | 同一单位在同一批次牵头或参与建设的数据集合计最多 5 个,联合参与也计入 |
| 确定建设单位 | 经信局审核后组织供需对接,最终由需求单位依法依规确定 |
| 建设与验收 | 按审定方案建设,周期原则上不超过 12 个月,完成后由供需双方自行验收评估 |
对已经申报的单位,复盘时宜把“通过审核”“完成对接”“被确定为建设单位”分开记录,并检查联合体参与数量,避免仅统计牵头项目。
邮件提交与奖励条件分别留档
本批要求申报书盖章后以电子版报送至 szcyc@jxj.beijing.gov.cn,邮件主题为“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申报+申报单位名称+申报需求序号”。已提交单位可将盖章版本、邮件记录与对应需求序号一并归档。
奖励还有后续条件:双方签订合同并达成交易后,建设单位可按程序申请后续发布的高精尖产业资金数据相关奖励,并获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、市级典型案例征集申报。通知没有给出固定补助金额,不能把提交申请或通过审核写成已经获得资金支持。
政策原文与附件
- 北京市经信局通知原页
- 首都之窗官方全文及附件入口
- 附件 1:2026 年第三批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高质量数据集需求清单(DOCX)
- 附件 2: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申报书(DOCX)
本文为历史批次流程整理,政策要求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官方发布为准。后续批次、奖励条件及报送安排,请以主管部门新通知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