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 江苏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复盘:资格、初评与两层截止
企业提交与市级推荐是两个节点,不能用后一个日期安排企业填报。 江苏省工信厅发布的苏工信创新〔2026〕188号通知规定,企业应于7月30日前填报,设区市应于8月7日前完成推荐。截至本文发布,两项期限均已过去,以下供本轮材料复盘与后续储备参考,不构成仍可申报的提示。
资格与初评要分别核对
按省工信厅通知,推荐对象须符合认定管理办法的基本条件,初评达到65分(含),且市级认定时间在2025年7月30日之前,以认定文件印发时间为准。地方择优推荐,并对符合重点领域引导方向的企业技术中心优先考虑。
复盘时,建议先查市级认定文件及日期,再核基本条件,最后核初评分值。达到分数要求只是推荐环节的一项条件,不能据此推定获得省级认定。通知依据的管理办法与2025年修订工作流程,也应与本轮申报材料一并保存。
平台提交与推荐留痕
本轮要求企业以“企业法人”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,经省工信厅旗舰店进入“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评价”办理。企业填报申请及佐证材料后,设区市审核数据一致性、材料完整性和初评分准确性,再完成线上推荐及正式行文。
市级报送还包括纸质件一式两份、系统生成并补充信息盖章的汇总表,以及上传扫描后的报文。对企业而言,建议归档最终上传版本、对应佐证和提交记录;市级汇总表属于推荐链路材料,不宜与企业申请书混为一谈。
现在可以做的材料自查
把申请中的每项数据对应到具体证明文件,检查年度、单位、统计范围是否一致;将缺项与待解释差异单独列出,交由材料负责人核实。初评方法可用于回看本轮评分准备,但下一年度是否延续条件、模板和时间,应等待新通知,不能直接套用今年期限。
政策原文与附件
两份附件为通知所列原始下载链接;本文未展开附件内部评分细目,使用前请下载核对原表。
本文为历史申报复盘,政策与附件以江苏省工信厅官方发布为准;属地要求及后续年度安排以主管部门通知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