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 江苏省级绿色工厂申报速读:7-30 截止与 6 类否决项
4 月 28 日,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苏工信节能〔2026〕108 号《关于组织开展 2026 年度省级绿色工厂、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下称“108 号文”)——2026 年江苏绿色制造名单遴选正式开闸。
108 号文最容易被申报顾问读漏的一句话,不在文首,而藏在时间安排里:2026 年 7 月 1 日开闸、7 月 30 日截止——比2025 年的苏工信节能〔2025〕215 号(8 月 29 日截止)整整提前了 30 天。窗口压缩,不是“咨询机构 7 月再启动”的节奏。5 月初就要把客户名单分组、6 类否决项过一遍。
这次的另一条暗线是政策框架升级:江苏省工信厅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印发的苏工信规〔2025〕7 号《江苏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》(下称“7 号细则”)2026 年 2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——这是 108 号文背后的“母法”。把 108 号、7 号细则、上位工信部节〔2024〕13 号《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》三份文件放在一起看,今年的申报口径才是完整的。
本文按“一图速览—两年对照—自评机制—否决项—7 号细则—四件套联动—时间倒推—问答”八段拆开,方便江苏制造业企业、园区运营公司、节能咨询机构动笔前对账。
一图看懂 108 号文
| 维度 | 内容 |
|---|---|
| 文号 | 苏工信节能〔2026〕108 号 |
| 印发 / 发布 | 2026-04-28 |
| 上位依据 | 工信部节〔2024〕13 号 + 苏工信规〔2025〕7 号 |
| 申报对象 | 江苏省内具有独立法人或视同法人的制造型企业;具有法定边界、统一管理机构、工业增加值占比 ≥50% 的工业园区 |
| 申报通道 | 江苏政务服务网 + 工信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 |
| 企业自评分线 | 自评总分 ≥80 分 |
| 园区自评分线 | 自评总分 ≥80 分 |
| 评价标准 | 已纳入工信部行业清单的,按行业评价指标体系;不在清单的,按 GB/T 36132—2025《绿色工厂评价通则》 |
| 第三方评价 | 可委托,但评价报告封面须注明——不注明一经查实本次申报无效 |
| 否决项 | 近三年 6 类情形之一不得申报、被撤销 3 年内不得再报 |
| 申报开闸 | 2026-07-01 |
| 申报截止 | 2026-07-30(比 2025 年提前 30 天) |
| 市级初审推荐 | 7-30 之后由各设区市汇总报省厅 |
| 评审机制 | “依标评价、择优遴选”,不设名额限制 |
108 号 vs 215 号:截止日提前 30 天的两条暗线
把 108 号(2026)和 215 号(2025)逐项对照,框架延续、节奏收紧、机制升级各占一条线:
| 节点 | 2025(215 号) | 2026(108 号) | 变化 |
|---|---|---|---|
| 通知发布 | 2025-07-22 | 2026-04-28 | 提前 85 天发文 |
| 申报截止 | 2025-08-29 | 2026-07-30 | 提前 30 天 |
| 配套实施细则 | 征求意见稿(2024-10-28) | 苏工信规〔2025〕7 号正式施行(2026-02-01 起) | 由“试行”进入“正式”阶段 |
| 评分门槛 | 工厂 80、园区 80 | 工厂 80、园区 80 | 一致 |
| 评价依据 | 工信部 2024 年度行业清单 + GB/T 36132 | 行业清单 + GB/T 36132—2025 | 通则版本更新 |
| 否决项 | 6 类,三年回溯 | 6 类,三年回溯 | 表述沿用 |
| 第三方评价 | 须封面标注 | 须封面标注 | 一致 |
| 名额限制 | 各市推荐数有口径 | 不设名额限制 | 7 号细则核心机制升级 |
| 培育库 | 部分市自建 | 省级 + 市级双层培育库(7 号细则统一) | 程序化 |
发文为什么提前 85 天?两个原因:
- 国家层面节奏整体上移。工信部 2025 年度绿色工厂推荐通知(工信厅节函〔2025〕324 号)就把申报窗口从前几年的 9-10 月前移到 5-6 月,江苏作为推荐量最大的省份要给省厅留 8-9 月的复核窗口,发文必须前移。
- 梯度培育和动态管理新机制要落地。7 号细则里的“市级培育库 → 省级名单”路径需要省、市、企业三方提前对账——把申报截止压到 7-30,意味着市级培育库 5 月底就要基本成型,否则 7 月底来不及推荐。
对企业的实操影响:5 月对每位绿色工厂客户的工作不应再是“先看看通知”,而应直接按 6 类否决项逐条排查近三年记录——任何一条触线,5-6 月都还有时间整改或主动申诉,到 7 月底窗口关闭后无解。
自评 80 分:通则与行业指标体系怎么二选一
108 号文最容易被新顾问写错口径的,是“按什么标准评价”。江苏的规则是二选一,不是叠加:
是否在工信部当年度发布的“绿色工厂创建标准清单”内?
├─ 是 → 必须用对应行业评价指标体系(行业 GB/T 标准)
└─ 否 → 必须用 GB/T 36132—2025《绿色工厂评价通则》
两条路径不是“都得过 80 分”,而是走哪条路径就用哪份评分表,不交叉、不取均。每条路径下,自评总分都要 ≥80 分。
路径一:行业评价指标体系
工信部按行业陆续发了 30+ 份绿色工厂行业评价标准,常见的几份在 2025—2026 年还在更新:
| 行业 | 标准 | 状态 |
|---|---|---|
| 钢铁 | GB/T 39257《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钢铁》 | 现行 |
| 汽车 | GB/T 39256《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汽车》 | 现行 |
| 印染 | GB/T 38256《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印染》 | 现行 |
| 电子信息 | GB/T 39260《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电子信息》 | 现行 |
| 食品 | GB/T 39255《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食品》 | 现行 |
行业评价指标体系比通则更细、更行业化——以钢铁为例,单位产品综合能耗、铁钢比、新水消耗等强制性指标的权重,比通则里“能源资源投入”大类要重得多。对“产品 / 工序级数据已经齐全”的客户来说,行业指标体系反而更容易拿分——因为得分点直接落在企业熟悉的核心指标上。
实操判断:
- 主营业务在工信部行业清单内的企业,不要试图绕到通则——通则里的“一般性”指标对你不利
- 主营业务不在清单内(多见于复合材料、特种装备、专精特新细分领域),通则是唯一选择——但要注意通则 2025 年修订后的“能碳管理系统”等新增评价项
路径二:GB/T 36132—2025 通则
GB/T 36132—2025是该国标自 2018 年首版以来的第一次修订,2025 年 12 月 31 日发布、自发布日起实施。三处变化对申报材料的写法直接相关:
- 指标体系按“五化”重排——能源低碳化、资源高效化、生产洁净化、产品绿色化、用地集约化作为五大一级指标,量化指标合计权重 60%
- 引入“基准值 / 领跑值”双标尺——基准值反映行业平均水平,领跑值定在行业前 5%。自评分换成基准值打底、领跑值加分的逻辑,不再是过去“达标就给满分”的写法
- 9 项必选项的“一票否决”机制——必选项任一不满足直接退出评价,不再进自评打分阶段
对申报材料的影响:过去能拿到 85—88 分的“过线材料”,2026 用新通则重做一次,可能直接掉到 75—78 分。如果客户去年是 82 分压线通过,今年用同一套数据按 2025 通则重算,要先确认还在 80 分线上。
第三方评价的“封面规则”
108 号文沿用 215 号的口径——自评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编制,但报告封面必须注明“受 XXX 公司委托”。不注明的,一经查实本次申报无效。
这条规则的实际含义是双向的:
- 对企业:不能拿一份没标注委托方的“匿名评价报告”当自评结果,否则相当于伪装成企业自己评的
- 对第三方评价机构:封面署名等于背书,机构责任与企业绑定到同一份报告上
很多咨询机构 2025 年踩过的坑,是把 PPT 模板的“评价报告”直接用、忘记改封面署名——一查就废。5 月份就把模板的封面格式定下来,不要等到 7 月最后两周才发现署名不对。
6 类否决项:三年禁报红线
108 号文沿用 215 号的“近三年 6 类情形之一不得申报”表述。逐条拆开看:
| 序号 | 否决情形 | 高风险点 |
|---|---|---|
| 1 | 未正常经营生产 | 工商注销、连续停产 12 个月以上、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移出 |
| 2 | 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| 含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事故;按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分级界定 |
| 3 | 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| 产品召回、批量退货、市场监管立案的产品质量事件 |
| 4 | 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 | 排污许可证违规、环保部门行政处罚、超标排放被通报 |
| 5 | 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| 税务稽查发现重大问题、被列入纳税信用 D 级、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|
| 6 | 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 | 上一批绿色工厂 / 园区被复审撤销 |
“近三年”的算法实操中是从申报截止日(2026-07-30)往回推 36 个月——即 2023-08-01 至 2026-07-30 的全周期。2023 年下半年发生的事故、处罚、信用问题,今年仍在回溯期内。
注意第 6 条的连锁反应:已获省级绿色工厂称号、被复审撤销的企业,三年内不能重新申报。如果客户在 2024 年因为复审不通过被撤销,最早要 2027 年才能再试。
企业自查清单:6 个动作 5 月前必须完成
按 6 类否决项排查,建议 5 月把每位客户走一遍:
- 工商状态: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,确认无“经营异常”“严重违法失信”标记
- 应急管理记录:登录应急管理部门信息公开网,查近三年安全生产事故备案
- 市场监管记录:登录信用中国,查近三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、立案信息
- 生态环境记录:登录省级环保信息公开平台,查近三年行政处罚、超标排放、督察反馈
- 税务信用:登录电子税务局,查纳税信用等级(A / B / M / C / D),D 级直接出局
- 司法记录: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,查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
任一画“否”或“不确定”的客户,5 月底就要做减法——要么主动申诉整改、要么放弃今年申报。卡到 7 月再整改,相当于把整个推荐档期赌在 30 天里。
7 号细则给申报通知带来的 3 处真改变
7 号细则不是 108 号文的“附件”,而是上位母法。它在 2026 年首次生效——这意味着 2026 年是江苏绿色制造梯度培育的“元年”。三处机制变化对申报实操影响最大:
改变一:依标评价、择优遴选、不设名额限制
7 号细则第十四条原文:“省级绿色制造单位实行‘依标评价、择优遴选’机制”。逐字解读:
- 依标评价:分数线(80 分)+ 否决项是硬规则,不是区域配额
- 择优遴选:在过线企业里按分数排序,择优认定
- 不设名额限制:不再像过去给每个设区市预设“最多推荐 N 家”
对企业的影响:今年苏南三市(苏州、无锡、南京)不再因为“市里名额满了”被压缩——只要分数排在全省靠前,都有机会通过。但同时也意味着临界分(80—82 分)的企业不能指望市里“拉一把”——省厅评审直接按分数硬切。
对咨询机构的影响:过去“先报上去看看”的策略不再成立——报上去就进打分排序池,分数低于全省平均反而损害推荐机构信用。
改变二:市级培育库的“双层”结构
7 号细则把江苏的绿色制造培育从“一次性申报”重构为“培育库 → 省级名单”两层路径:
基础培育库(市级)→ 培育库(省级)→ 省级绿色工厂 / 园区
↑ 县级 / 设区市认定 ↑ 经省厅评估 ↑ 经 108 号申报通知遴选
省级培育库不直接产生申报资格——108 号申报通道仍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开放。但被纳入省级培育库的企业,在年度申报排序中通常获得加分项(具体口径以省厅评审细则为准)。
申报顾问层面的动作:
- 5 月底前问清属地市工信局:本市基础培育库的入库标准、入库时间、入库企业名单
- 帮客户先入市级培育库 → 再走 108 号文申报,比直接零起点申报命中率明显高
- 培育库本身不收费、不限名额,但需要企业按 GB/T 36132 或行业指标体系做完一次完整自评
改变三:动态管理 = 撤销机制更频繁
7 号细则把“被撤销的情形”按工信部 13 号办法逐条对齐:
- 出现 6 类否决项中任意一项 → 撤销
- 评估发现实际水平已不达标 → 撤销
- 整改不到位 → 撤销
- 自愿退出 → 注销
撤销 3 年内不得重新申报。这条规则配合每年一次的复审,2026 年起省级绿色工厂的“流入流出”会比过去更频繁——咨询机构帮客户拿了称号,不是“拿到就一劳永逸”,每半年自查一次资质合规仍然必要。
与 179、190、550 号的角色分工:绿色制造申报四件套
108 号文不是孤立的。把它和今年发的另外三份绿色 / 节能领域的部级文件放在一张图上看,江苏制造企业 2026 年的“绿色合规—诊断—申报—生产”四件套就完整了:
| 文件 | 角色 | 触发条件 | 钱袋方向 |
|---|---|---|---|
| 工信厅节函〔2026〕179 号 | 诊断:13 行业能耗 / 排放体检 | 单位产品能耗未达 GB 强制限额;用限制类 / 淘汰类装备 | 节能技改 / 超低排放改造 / 碳减排支持工具 |
| 工信厅联节函〔2026〕190 号 | 称号:水效领跑者遴选 | 28 高耗水行业;年取水 ≥10 万立方米 | 节水技改资金 / 绿色信贷 / 水资源费优惠 |
| 发改环资规〔2026〕550 号 | 合规:7 类产品能效标识换证 | 家电 / LED / 投影机等品类销售 | 强制备案,不直接给钱但是市场准入门票 |
| 苏工信节能〔2026〕108 号 | 称号:江苏省级绿色工厂 / 园区 | 通则或行业指标自评 ≥80 分;6 否决项三年清白 | 各市配套绿色制造奖补、绿色信贷专项额度 |
逐文件看用法:
- 179 号是体检:被诊断的企业拿到的是“问题清单 + 改造方案”,改造完成后这些数据可以直接落到 108 号申报书的“资源高效化 / 能源低碳化”章节
- 190 号是水线:高耗水企业先拿水效领跑者,再回头报绿色工厂,两份称号的“节水技改”章节几乎可以复用
- 550 号是合规底:能效标识备案出问题(产品在 6-1 后未换证)会触发 108 号文“产品绿色化”章节扣分,5—6 月先把能效备案过一遍
- 108 号是综合分:把上面三件事的成果整合成一份完整的“绿色工厂全景画像”
对咨询顾问最有价值的串联点:179 号诊断报告里的“改造方案”可以预填到 108 号申请书的“持续改进”章节——既符合 108 号要求,又给客户后续节能技改资金申报留了入口。
时间倒推:4-28 至 7-30 的实操节奏
把 93 天窗口拆给三类角色:
| 阶段 | 时间窗口 | 关键动作 |
|---|---|---|
| 排查期 | 04-28 至 05-23 | 6 类否决项逐客户自查 + 工商 / 应急 / 环保 / 税务 / 司法五类记录核对 |
| 评价路径定型 | 05-24 至 06-08 | 确认每位客户走通则 / 行业指标体系;通则路径要按 GB/T 36132—2025 重做自评 |
| 入市级培育库 | 05-24 至 06-15 | 县区 → 设区市级中小企业 / 节能科沟通入库;交首版自评报告 |
| 数据归集 | 06-09 至 07-05 | 近三年能耗 / 水耗 / 排放 / 资源利用 / 用地集约 五类数据归集;数据缺口由客户内部补 |
| 申请书定稿 | 07-06 至 07-22 | 按通则或行业评价表逐条写入;第三方评价机构封面署名 |
| 系统填报 + 上传 | 07-22 至 07-29 | 江苏政务服务网 + 工信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双平台填报 |
| 截止 | 07-30 | 设区市汇总完成 + 报省厅 |
最容易压扁的两段是排查期(4 月底—5 月底)和评价路径定型期。常见误区:
- 5 月只做“给企业发个通知”:不够。5 月要做的是 6 类否决项硬筛,把不能报的客户尽早剔除
- 6 月才决定走哪条评价路径:太晚。通则与行业指标体系的数据需求差异大——决定路径的同时,数据归集就要启动
- 7 月最后一周冲刺:如果到 7-22 才动笔,30 日截止前 8 天里要完成自评打分、内审、第三方封面署名、双平台填报,任何一环卡壳都来不及
常见问答
Q:今年江苏总盘子大概有多少家?
参照 2024 年度:江苏全省入选638 家绿色工厂,全国总数 1382 家——江苏占比近一半。2026 年由于不设名额限制 + 新培育库机制,总盘子上限大概率维持在 600—800 家区间,但分布会更分散到苏中苏北。
Q:去年评了 82 分通过,今年用 GB/T 36132—2025 重算,还能过吗?
不一定。新通则按“基准值 / 领跑值”双标尺重排,过去“达标即满分”的得分点现在改成“达基准值 60% 起步、达领跑值满分”。建议每位 2024—2025 年通过的客户都重新跑一次自评,分数低于 80 的提前 6 周布置整改。
Q:第三方评价机构的“资质”有什么硬要求?
108 号文未明示。但 7 号细则要求评价机构“具备绿色工厂评价能力”,常见可接受的资质拼图是:
- 工信部公示的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机构备案
- ISO 14001 / ISO 50001 体系审核员资质
- 近三年至少完成 5 例绿色工厂 / 园区评价案例
机构没有这些资质就接活、报告封面署名上去,连带影响企业申报的有效性。咨询机构选合作方时,资质底是最低线。
Q:客户去年是国家级绿色工厂、今年想报江苏省级,能不能报?
不能。国家级绿色工厂已经包含省级要求——不能向下重复申报。建议这种客户走另一条路径:报江苏省零碳(近零碳)工厂(5-6 发文,单独通道)或申请国家级复审通过维持称号。
Q:园区里只有部分企业是绿色工厂,能不能报绿色工业园区?
园区评价的是整体水平,不是“看个别企业”。但 GB/T 36133 园区评价指标体系里有一个加分项是“园区内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数量占规上企业比例”——比例越高得分越高。建议管委会先把园区内规上企业的绿色工厂申报清点一遍,作为园区报书的核心数据点。
Q: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,整改后能不能马上申报?
不能。否决项第 5 条说的是“近三年”——只要回溯期内被列入失信记录,即使早已整改完毕,三年期满才能恢复申报资格。这是个硬卡,整改不能加速。
政策原文链接
- 江苏政务服务网 col140127 绿色工厂申报通道(108 号文申报入口)
- 江苏省工信厅 文件通知(108 号文公开版预计在此栏目)
- 苏工信节能〔2025〕215 号 — 2025 年度通知(参照对比)
- 苏工信规〔2025〕7 号 — 江苏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
- 工信部节〔2024〕13 号 — 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(上位)
- 工信厅节函〔2025〕324 号 — 2025 年度国家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通知
- GB/T 36132—2025 绿色工厂评价通则(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)
- 2024 年度江苏省绿色工厂、绿色工业园区入围名单公示(638 家)
延伸阅读
108 号文是 2026 年江苏绿色制造申报的“称号”一环,与下面三篇组合阅读,覆盖体检 → 合规 → 称号 → 综合分的完整链条:
- 2026 工业节能降碳诊断 179 号文:13 行业免费、不达标全部纳入 — 13 个高耗能行业的免费诊断 + 5-20 省级报送计划,诊断报告可直接复用到 108 号申请书的“能源低碳化”章节。
- 2026 水效领跑者遴选解读:28 个行业 + 园区,6 月 30 日截止 — 水效领跑者 9 条硬门槛与园区评估机制,节水技改章节与绿色工厂“资源高效化”可同源数据。
- 发改环资规〔2026〕550 号速读:能效标识 7 类产品换证表 — 能效标识 6-1 起分批换证,漏备案会反向触发 108 号文“产品绿色化”章节扣分。
政策原文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发布为准。各设区市实施细则、属地推荐口径、市级培育库准入标准请以本市后续通知为准——历史上 13 设区市的细则一般在省级通知后 1—3 周陆续发布,报材料前必看一遍属地通知,不要直接套省级口径。文中“择优遴选、不设名额限制”等关键判断的执行口径,以省工信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答复为最终依据。